青铜器研究铜器研究仍然是商周考古器物研究中最受青睐的。本年度的青铜器研究主要集中在铜器的年代学、器用制度、器物与纹饰的编年、器物的生产与流动等多个方面,显示出研究的多元化倾向。李伯谦、唐际根等出版了《青铜器与中国青铜时代》(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年),对中国青铜时代进行了较通俗性的总结和介绍。施劲松与王齐合作出版了《透过考古学的镜头》(文物出版社,年),收录了二人近年来以青铜文化为中心的相关论文。本年度,有两部关于东周青铜器研究的专著出版,几乎可以说几近有填补研究空白的意味。相较于商代与西周铜器综合研究丰富的成果,对东周列国铜器的整合性研究以及整体性编年框架体系的构建,长期以来一直是较为薄弱的。路国权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出版了《东周青铜容器谱系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年),在全面收集资料进行性细密的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该书从全局出发,对东周青铜容器进行了统一的形态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较全面的年代学分析和文化属性研究。虽然对部分器物的年代判断或有可商,但完全可以预见,该书的出版将对东周列国铜器的谱系和青铜器群的流变研究带来全新的起点。四川大学彭裕商教授在年出版了《战国青铜器年代综合研究》(巴蜀书社,年),这是他在研究春秋铜器之后又一部关于东周铜器的年代学研究著作,其中的很多观点值得考古学家推敲借鉴。孔义龙再版了其博士学位论文《两周编钟音列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年),对两周部分大型编钟的音列、西周甬钟的数理渊源以及钮钟的出现与正鼓音列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施劲松对商代南方地区青铜器所展现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做了总结(《考古》年第5期)。他认为从二里头到商时期,中原与南方地区的青铜器制造业反映出各区域的社会进程并不一致。但不同地区都选择将青铜器作为政治和宗教活动的重要工具,将资源和铸造技术的专控发展为社会控制手段。但中原地区和南方地区对青铜器的内涵和功能存在差异。在南方,不同区域亦有区分。赣江流域的青铜器功能与中原地区最为接近,湘江流域则一部分作为随葬品,更多的被用作祭祀自然神;在成都平原,青铜器主要被用作祭祀,完全用于宗教信仰,以加强社会统治。朱华东对安徽境内淮河流域的商至春秋时期青铜器进行了长时段梳理(安徽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年4月)。他在长时段分期的基础上,按小地理单元和铜器的出土单元群组进行分析,他提出安徽淮河流域的铜器在不同时期分别受到商文化、周文化和楚文化的阶段性影响与变化趋势。陈亚军对齐家文化中的带勾铜矛等器物进行了梳理(《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4期),认为包括带勾铜矛在内的空首斧、弧背刀等不是直接输入的成品,而是当地的仿制品,与塞伊玛-图尔宾诺文化的东扩影响有关。孙卓对盘龙城杨家湾M17出土的绿松石金箔饰和青铜牌饰进行了复原研究(《江汉考古》年第5期)。他认为前者纹饰为有着夸张面部、大曲角状的兽面纹,具体的形态应接近于盘龙城王家嘴M1∶、盘龙城P∶01青铜罍腹部的纹饰。后者纹饰为宽幅面、曲尾状兽面纹,可能有三种形态可能,复原后的青铜牌形器可能是盘龙城,乃至同时期中原地区,目前所见尺寸最大的兽面纹装饰。两件器物的纹饰有着二里冈上层向殷墟过渡的特征。两件器物的来源可能都源自中原地区,而纹饰特征,以及金片等特殊的材质都暗示了使用者较高的社会等级。王进、南普恒对山西隰县庞村发现的商代铜器进行了研究(《中原文物》年第1期)。他们认为,这批铜器的年代为殷墟一期偏早阶段,与吕梁山一带发现的大量商代晚期铜器差异较大,较为特殊。同时,也表明至少在殷墟一期左右,商文化的中心区域已经与吕梁山地保持了较密切的文化交流。汤毓赟对殷墟的青铜礼器组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江汉考古》年第期)。她提出,殷墟青铜礼器组合是以“觚、爵”为核心的“重酒组合”,并随着各期不同器类的流行,产生不同的组合。但青铜器组合反映的都是墓葬等级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本文通过观察发现,殷墟青铜器组合可以在此基础上细化,“觚爵成套”和“偶数配列”是殷墟青铜礼器组合的基本形式。张国硕和周剑对探讨了商代的鼎制(《华夏考古》年第期)。他们认为商代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鼎制,而其肇始是在二里冈上层阶段。他们认为商代使用方鼎多为偶数,使用圆鼎则以奇数或单个为主,但所用鼎的数量并不成定制,地位、级别越高用鼎数量越多。方鼎可能多用于女性。二里岗时期以鼎鬲配置为主,殷墟时期鼎簋配置已成常态,形成鼎多于簋或鼎不少于簋、鼎多簋多的规制。部分商鼎遗物已具备狭义列鼎和广义列鼎之特点,寓示着商代列鼎已处于滥觞阶段,但可能尚未得到有效推广鼎实种类至少有猪、牛、羊、狗、鱼类等五类,其中狗用作鼎实不见于周制。陈皓敏对西周青铜器的“一器多用”现象进行了整理,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6月)。他认为鼎、盨、瑚、豆四类器物的盖与器可以分作两用,是高等级贵族的特权。这种现象出现在晚商,一直持续到东周时期。石岩撰文讨论了礼仪性兵器(《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年)。她分析了商与西周时期的部分礼仪性兵器,认为礼仪性兵器已经具有礼器性质,可以用于标识身份、地位和职业。但她将明器兵器归入礼仪性兵器的做法有商榷余地。宋殷对临猗程村墓地和金胜村M51墓葬的鼎实进行了分析(《考古与文物》年第期)。他将动物鼎实情况回归到考古学原单位进行分析,与从文献得出的动物等级与考古发现的动物鼎实情况进行对比。结论是属于社会上层的卿一级人群在符合一定社会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僭越,而卿以下的社会阶层的僭越无一定规律。杨华撰文重申“行器”的丧葬用途(《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期)。徐尚讨论了商周时期的青铜农具(《古今农业》年第3期),他认为青铜农具有一定数量,应该在石器农具和铁器农具使用的时期之间存在一个大量使用青铜农具的时代。两周时期国别青铜器研究在本年度成果较多。陈小三在年末发表了他对燕国、晋南、宗周的铜器生产与流通的可能性进行了案例研究(《考古》年第1期)。该研究精巧细致,堪为这一方面研究的典范。此类研究需要坚实的学术积累和敏锐的观察力,可以预见,未来此类研究将会生发出铜器研究的新路径。李龙俊对宝鸡石鼓山墓地铜器的仿制问题进行了分析(《考古》年第5期)。他发现石鼓山M3、M4墓葬中有六组铜器存在相近和差异并存的现象。他认为,做工精良、纹饰精美者与做工较差,纹饰粗疏的器物制作时间上有先后差别,后者应该是仿制品。他认为,前一类器物是“分器”的结果,后一类则是铸造中心迁往关中后的仿制器物。罗丹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集中分析了石鼓山青铜器群的文化因素(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6月)。她认为石鼓山青铜器群可分为周人通过战争获得的殷商铜器、先周时期周人生产的青铜器和进入西周纪年后新创造且很可能为“户”氏独有的铜器三类。她认为石鼓山墓地的墓主为姜戎人群,使用器物有大小成对的现象,但总体上遵循周人的器用制度。贾高强对国家博物馆新征集的晋侯簋进行了研究(《文物世界》年第3期)。他认为新征集的晋侯簋和?簋最可能出自晋侯墓地的M6、M7组墓葬内,年代在穆王偏晚阶段,作器者的晋侯应该是晋侯墓地M7的墓主。王锡平、孙进对烟台上夼所出的(己其)铭铜器的国别进行了讨论(《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年)。他认为,己与(己其)为两个不同的国家,通过分析己器与(己其)器的出土情况和年代学分析,己器基本上集中在西周中期到晚期,而(己其)器的年代则为西周中期到春秋早期。所以,作者认为上夼(己其)器非纪国之己,上夼为(己其)国地望,归城非纪亦非(己其),当时莱国都城;前河前遗址为纪国之鄣邑,是纪侯去国之后的居地。陈小三对琉璃阁墓地春秋铜器群进行了文化因素分析(《古代文明》第1卷,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他认为琉璃阁墓地的铜器群主体承袭自周文化,但各类铜器的造型和纹饰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春秋早期粗糙简陋的风格向春秋中晚期细密精致的风格转化,而且铜器群中还具有来自郑国、海岱、楚文化区的铜器,也有来自江淮和北方长城沿线的文化因素。毕经纬讨论了鲁国的青铜礼器(《考古与文物》年第1期)。他认为两周时期的鲁国铜礼器与中原诸国保持着较多的一致性,但同时,其在形制、组合、铭文方面也有一些自身的特点。与其它诸侯国相比,鲁国铜器尤其是铜乐器数量较少,侯器较少,媵器较多。自始至终都存在甲、乙两个发展系统(组),甲组重舟轻鼎,而乙组则重鼎轻舟,乙组铜器一直是鲁国铜器的主体。毕经纬和孙战伟对鲁南地区的东周铜器进行了分析(《华夏考古》年第期)。他们认为鲁南地区济宁东南部至枣庄地区这一狭仄之地,东周时期的青铜文化墓葬至少可以分为八个区域(系统):鲁故城甲组墓、鲁故城乙组墓、薛国故城墓、滕州庄里西滕国墓、枣庄东江小邾国墓、枣庄徐楼墓、邹县栖驾峪墓、滕州后荆沟墓。境内的列国铜器墓葬无论形制、葬俗,还是出土铜器与陶器的形制、组合、纹饰等都各具特色,至少可以分为七个区域,各区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和固守性。但各区之间器物的类别、形制等也多有相近之处,表现出了一定的融合性。杨倩以燕国青铜容器为对象撰写学位论文(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5月)。在分期的基础上,她对燕国铜器进行了分群研究,不同群组铜容器数量的此消彼长,说明了燕国与周王室关系的疏密。方玉雪对秦国青铜容器进行了综合整理(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6月)。论文以形制和纹饰的演变为基础,梳理秦国容器的发展演变序列,在此基础上讨论墓葬随葬容器的组合及其反映的等级和礼制问题。她认为秦国青铜容器有春秋时期的鼎、甗、簋、壶、盘、匜的组合逐渐演变为战国时期的非固定搭配,转变的核心是由礼制向使用转变。丁大为对秦楚两国的青铜兵器进行了对比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6月)。论文对秦楚两国青铜兵器的出土情况、主要类别、铭文和实用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发现楚国多用兵器随葬,包容性、装饰和明器化等指标明显较秦国复杂。秦国对兵器的使用更重使用,生产管理更为严格,更强调功利性。刘祥宇、周志清等对成都金沙出土的一件无耳菱格乳钉纹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文物》年第9期)。他们认为这件铜簋可能是在成都本地生产的,但应当是仿制关中地区同时期铜簋。器类研究是本年度研究的热点。彭裕商等对商周时期的青铜盉进行了系统整理(《考古学报》年第4期)。他们认为,结合铭文材料,可以确认,铜盉是一种水器,而非酒器,辅以盘、盉的组合情况,历来对铜盉功能的讨论中以水器说最为合理。而对铜盉类型学的排比,则对铜盉自晚商出现后到东周时期的流变和地区差异进行了梳理。赵孝龙等分析了叶家山出土三足青铜器的地域特征(《考古与文物》年第6期)。他认为叶家山出土的三足青铜器,桃形口器物占绝对主体,而在其他地区却相对少见。作者据此提出,叶家山三足青铜器为桃形口属于地域特征。高西省对洛阳地区出土的西周铜大口尊进行了综述(《中原文物》年第期)。认为该地区青铜大口尊是以商式无肩、无扉棱觚形大口尊为主体的。不仅如此,该地发现多件铅制仿商铜觚形大口尊及仿商青瓷大口尊,反映的是洛阳作为关中地区和中原郑州、安阳地区的连接区域,虽为西周王朝的东都,但文化面貌明显更接近商文化。尤其是武王灭商后迁殷遗民于成周,更进一步形成在周人统治下的殷周文化特色。这些大口尊一些是殷遗民铸造的青铜器,一些可能来自其他方国,一些则是典型的周人青铜器,面貌异常复杂多变。张文立讨论了所谓的“铜角管器”(《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年)。他认为此类器物可能是用于特殊目的的礼器,可能是用作支撑的器物,而不是之前所谓的调色器或者盛色器。郎剑锋对青铜“灶鼎”进行了综合研究(《考古》年第10期)。此类铜鼎以往常被称为温鼎或附灶鼎。作者对其进行了比较详尽的类型学分析,认为此类器物最早发明于吴城文化的分布区,之在西周时期传入河南和山西。西周中期以后,在晋陕已经不太流行此类器物,而零星发现于较远的山东、江苏和江西,数量较少。作者认为此类器物最初具有炊爨功能,之后此类功能逐步退化,甚至可用为女性的首饰盒或化妆盒。从性别角度观察,使用此类器物的既有女性又有男性,性别属性并不明显。严志斌撰文对薛国故城出土的鸟形杯进行了分析(《考古》年第期),认为这类专用于随葬的明器爵可能就是文献中的“废爵”,也是西周晚期的斗形爵的一个来源。李春桃亦对斗形爵进行了讨论(《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年第1期)。他认为宽柄形勺定名为瓒、斗、勺等都不可信,应称其为爵。而旧称为爵的三足器,应该定名为“觞”,是祼礼用器。周博介绍了重庆三峡博物馆藏的仲阪父盆,推定其年代可能是西周晚期的器物(《文物》年第10期)。但这一研究的年代判断,可能需要谨慎对待。田伟对匜鼎进行了综合分析(《古代文明》第1卷,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他认为匜鼎起源于商及西周,盛行于春秋,至战国走向衰落。这类鼎的使用者主体是王室及各诸侯国贵族,并无性别差异。从出土背景看,大部分出土背景明确的,匜鼎都在棺椁之间或器物箱内,换言之基本都在棺外。从功能角度看,可能兼具食器和水器两种功能。郭龙对青铜球形敦材料进行了整理(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年6月)。在类型学和年代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这种器类在春秋晚期前段起源于楚文化核心区的襄樊到南阳一带,之后向不同地区渐次传播。在传播与发展中逐渐形成了楚、齐、燕、晋等地方传统,但又有较强烈的成对使用共性。路国权对东周时期的铜匜(《考古与文物》年第4期)、铜浴缶(《四川文物》年第3期)、铜和(《文博》年第3期)。他将东周铜匜分为不同的四种类型,认为横长腹铜匜延续西周中晚期的形制,春秋时期流行于楚方城以北的北方地区,春秋早期曾扩展到淮河和汉水流域,进入战国之后急剧减少,被最早见于春秋初期淮河上游的纵长方形匜取代。后者春秋早期被楚人接受成为楚文化的一部分,伴随楚文化的扩张分布范围扩展到遍布淮河和汉水与长江中下游,并渗透到方城以北的北方地区。这两种铜匜的时空分布格局的演化历程,反映了东周时期周文化和楚文化此消彼长的历史过程。他对铜浴缶的谱系和源流进行了分析,认为此类器物在江淮地区起源,在春秋初期出现,在秦代仍有使用。浴缶最初现在江淮地区以舒城为中心的群舒分布区,之后随楚文化东进,被引入楚文化系统之中,成为楚文化中的群舒裔文化因素,而后伴随楚文化的传播影响到周边地区。对于东周时期的铜和,他认为从考古学背景分析,铜和如从主位角度分析当是水器,但从客位分析看,则如前辈学者所论当为酒器。他主张在青铜器的功能研究中,应尽量遵循主位分类的原则,这也应该是未来青铜器研究的方向之一。王青、刘延常对铜枳(卮)的起源进行了分析(《新果集(二)——庆祝林沄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年)。他们认为此类器物起源于山东鲁东南和胶东地区,可能和莱、莒贵族在仿效中原器用制度的同时仍然保持了夷人的传统而自葫芦形器创制的新器物。此类器物,可能是一种新型的酒器,发明后迅速转播,到战国中晚期又演变为耳杯并被延续至秦汉时期。田建文对东周刻纹铜匜的演变和传播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76期》)。他认为,总结晋文化发现的刻纹铜匜,有一些共性,即大都在流部刻三条鱼纹,一般中间正两侧反或者两侧正中间反,下层刻顾首的走兽,流下刻亭台宴饮,台榭外刻狩猎战争场面,所有晋系刻纹铜匜的年代都在公元前年前后。这种刻纹的技术当来自于吴地,但经过了晋地的图像改造和再创造。周艳明和权敏对东周的亚腰形铜盒进行了分析(《文博》年第4期),认为这类器物年代集中在春秋中晚期到战国初期,流行于南方吴越文化区,是吴越文化系统的代表青铜器,且多与环耳提链小罐共出,可能都是匵器的范畴。他们认为这种器物主要是用于盛放花椒一类的香料盒。张闻捷系统讨论了者汈编钟(《东南文化》年第5期)。他从这套编钟的尺寸、铭文排列方式及音律组合灯方面推定这套钮钟是两组各10-1件的编列方式,同时应搭配若干镈钟。这是战国早期之后逐渐盛行的新编列方式,不见于春秋晚期。根据铭文,他认为这是越王翳十九年而非勾践十九年。他认为越过乐制有二分现象,即上层仿效楚制,普通贵族使用青瓷或硬陶钟。彭长林则专项分析了铜提筒(《边疆考古研究·第3辑》,年,科学出版社)。他认为此类器物来源于吴越地区的筒形陶罐。铜提筒最早出现在云南,共有带盖有子母口和无盖无子母口两种类型。铜提筒随后向南传入越南北部,向东传入广西和广东,是一种与铜鼓一样具有作为身份和权力象征的器物。高逸凡对岭南地区秦汉时期的铜提筒的渊源进行了讨论(《东南文化》年第期)。他发现江东地区西周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较多带提耳的原始瓷筒形器,造型独特,纹饰繁复,尺寸多与后代的青铜提筒相似。他认为德清火烧山遗址中发现的所谓“原始瓷卣”实际就是提筒。而此类器物在百越之地流行是因为当地越人势力崛起时,为了构建族群认同围护地方统治利益,利用现有的文化因素制造出来的特殊高等级器物。于孟洲、王玉霞分析了四川盆地战国时期的提链铜壶(《南方民族考古·第十七辑》,科学出版社,年)。他们认为,四川盆地出土的几件提链铜壶主要仿照楚地铜壶,但具有一定的自身特色,同时也存在结合楚地和中原两地铜壶特点铸造的铜壶。提链壶作为一种“奢侈品”,为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墓主随葬使用,但并未在巴蜀统治阶层及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引起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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