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等27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等27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9号),由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抽样、检验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了24种产品,涉及79家企业生产的款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具体为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木质刨花板、细木工板、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溶剂型硝基木器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溶剂型外墙涂料、混凝土用缓凝减水剂、通用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硅酸盐水泥熟料、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拉丝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建筑防水卷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普通砖、其他胶粘剂、喷粉型材、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预拌砂浆。经检验,78家企业生产的款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9.03%。
(二)跟踪抽查情况
本次跟踪抽查年抽查不合格企业3家,2家人造板企业和1家铝合金企业,跟踪抽查企业年、年均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经检验发现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97%,该产品为预拌砂浆,不合格项目为14d拉伸粘结强度、28d抗压强度。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督促生产者落实整改和复查措施,对抽查不合格等产品及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措施。
附件:韶关市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等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x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