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后镇middot食品安全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为帮助大家全面了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伙伴网通过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范畴、申报以及目前的审批情况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标法及现状,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管理范畴

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也就是说,对于未收录在GB和GB、并且无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告表明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以及拟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上述标准或相关公告中所规定的)现有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均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报、审查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的要求进行。

其中,《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办法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范畴、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使用原则、申请人、主要负责机构、申报所需资料、许可程序、公告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和受理规定》主要对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材料的编制要求、审核与受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则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行政许可管理的一些具体事项,对技术必要性材料、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食品添加剂现场审核、验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告内容、鼓励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提出建议等作出了规定。

申请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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