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附属物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1.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经签认合格。
2.施工方案已经有关方面审定,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原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单齐全、砂浆配合比经试验室确定。
材料要求
1.路缘石:路缘石主要包括立缘石、平缘石、专用缘石,宜用石材或混凝土制作,应有出厂合格证。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石材或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安装前应按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人行步道砖:人行步道砖表面应颜色一致,无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表面应平整、宜有倒角,应有必要的防滑功能,以保证行人安全。出厂应有合格证。
3.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砂:中砂、粗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砂进场后应有试验报告。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5.石灰:宜采用Ⅰ~Ⅲ级石灰,石灰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进场后抽样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的规定。
6.砂浆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机具设备
1.机械:砂浆搅拌机、打夯机、机动翻斗车等。
2.工具:磅秤、手推车、木抹子、橡皮锤、3m靠尺、弯面压子、钢卷尺、灰槽、小水桶、小线、筛子、扫帚、铁
抹子、铁锹。
作业条件
1.道路基层经有关方面验收合格。
2.材料已基本准备齐全,经现场复试符合设计要求。